摘要: 為及時補充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本次面向 ...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在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社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 (3)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資格復審時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組織 面試環(huán)節(jié),對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60%;對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合成后的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 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模鶕P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86號)執(zhí)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人員中,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人員須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 (七)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嚴格按照招聘相關政策和本《公告》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按職責分工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jiān)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應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每個崗位只能遞補一次。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不再遞補。 (八)聘用審批 公示結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門(單位)填寫《泰州市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一式三份),附畢業(yè)證書、體檢表、考察表及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原件,按規(guī)定程序報泰州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解除。 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定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己瞬缓细裾,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23-86886260(中共泰州市委組織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523—86885399(中共泰州市紀委泰州市監(jiān)委第五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 咨詢時間:工作日 09:00-12:00、13:30-17:30 指定網站: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rsj.taizhou.gov.cn 泰州市人事考試網 www.tzrsks.com 附:《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解答》 《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及時補充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優(yōu)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事業(yè)單位10家,計劃招聘13人。各單位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4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間出生); 4.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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