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長豐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長豐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時間 ...
長豐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jù)《長豐縣2018年事業(yè)單位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8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點:長豐縣水湖鎮(zhèn)南一環(huán)縣政務中心五樓會議室 三、考生須知 1、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兩份網(wǎng)上打印的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2、屬歸國留學人員還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服務基層項目”的已加分人員,還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屬長豐縣外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另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凡出現(xiàn)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①與報考條件不符的;②不能提供規(guī)定證件(明)材料的;③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6、若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但必須有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書面委托書,被委托人還須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7、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繳納面試費用(8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書。 聯(lián)系電話:0551-66671050 2018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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