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因工作需要,現(xiàn)委托滁州市勞務合作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服務輔助人員20名(勞務派遣),派遣至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招聘崗位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崗位20名。 ...
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因工作需要,現(xiàn)委托滁州市勞務合作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服務輔助人員20名(勞務派遣),派遣至滁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不動產登記綜合服務崗位20名。其中: 1.測繪工程專業(yè)、地理空間信息工程專業(yè)和地理信息科學專業(yè)4名; 2.土地資源管理專業(yè)和房地產開發(fā)與管理專業(yè)4名; 3.土木工程專業(yè)、建筑學專業(yè)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專業(yè)4名; 4.法學專業(yè)4名;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軟件工程專業(yè)、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專業(yè)、網絡工程專業(yè)、信息安全專業(yè)、區(qū)塊鏈工程專業(yè)2名; 6.漢語言文學專業(yè)、新聞學專業(yè)、檔案學專業(yè)2名。 當崗位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達不到2:1時,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人數(shù),其他專業(yè)可相應增加招聘名額。 二、招聘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無違法犯罪記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xiàn)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福利待遇 年綜合收入約6萬元(含五險一金單位繳納部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錄取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考試環(huán)節(jié)將根據實際報名人數(shù),由用工單位決定采用考試形式組織,報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公告。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2年2月28日至3月1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滁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滁州市公共就業(yè)服務管理中心)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學位證原件(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兩張,現(xiàn)場填寫《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 4.報名電話:0550-3040893 咨詢電話:0550-3010618 (二)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相關資料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本人實際情況。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給予取消資格的處理。 (三)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滁州公共招聘(http://www.chuzhoujy.cn/,下同)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http://zrzyghj.chuzhou.gov.cn/,下同)通知,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四)成績公布 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公共招聘和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公示考試成績,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對體檢、考察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的表現(xiàn),同時對考察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fā)〔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 考察合格的人員列為擬聘用人員,在滁州公共招聘和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錄取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勞動合同法,由滁州市勞務合作中心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由滁州市勞務合作中心辦理勞動關系錄用、工資、五險一金等相關手續(xù)。 錄取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動產登記中心有權解除勞務派遣關系,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可視情況根據本次考試成績進行遞補。 202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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