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六安霍邱縣公安局選聘輔警145名公告 根據(jù)全縣公安工作需要,經(jīng)霍邱縣人民政府批準,霍邱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選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信息、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聘的原則,公開進行選聘,統(tǒng)一考試考核,嚴把選聘標準。 二、選聘人數(shù) 共選聘警務輔助人員145名,具體情況如下: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戶籍:具有本縣戶籍或在本縣內(nèi)連續(xù)居住兩年以上的外地戶籍人員(外縣戶籍人員另須提供在本縣居住相關(guān)證明資料,如房產(chǎn)證、房屋租賃協(xié)議等); 2、年齡:18周歲(2002年 6月 30日)以上、30周歲(1990年 6月30 日)以下; 3、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4、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學歷(B崗大;虼髮R陨衔幕潭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⒉現(xiàn)役軍人; ⒊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⒋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⒌曾被開除黨、團籍的或近三年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⒍被國家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⒎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相關(guān)紀律或規(guī)定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⒏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過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⒐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⒑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⒒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崗位及待遇 工作崗位由霍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安排,主要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待遇為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月基本工資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每月根據(jù)工作實績,發(fā)放績效工資等,辦理社會保險,統(tǒng)一配發(fā)制式服裝。 五、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 7 月 10日至7 月 12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30至5時30分)。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一樓人力資源大廳(詳細地址:蓼城廣場縣直中心幼兒園對面) 報名方式: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張,有駕駛證或計算機等級證書的同時提供,外地戶籍人員需提供在本縣內(nèi)連續(xù)居住兩年以上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繳納報名考試費(筆試費)45元,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 六、資格審查 報名結(jié)束后,對報考者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相關(guān)信息與選聘條件和要求進行審查,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選聘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核發(fā)《準考證》。領(lǐng)取《準考證》時間在霍邱政府網(wǎng)和霍邱新聞網(wǎng)上另行公告。 七、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nèi)容包括公安工作常識、法律常識、高中語文基礎(chǔ)知識,卷面分100分。 2、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霍邱縣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荚嚂r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地點參加筆試(領(lǐng)取準考證時間,請屆時登錄霍邱縣人民政府網(wǎng)及霍邱公安網(wǎng))。 4、具有C1及以上駕駛證或計算機等級證書(省二級及以上)的加2分,不累計加分,計入筆試總成績。 (二)體能測試 A、C、D崗分別按崗位數(shù)1:1.5比例入圍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成績按實際得分加入筆試成績,合成考試總成績。B崗按崗位數(shù)1:3比例入圍參加體能測試,再按實際總成績(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確定崗位1:2比例入圍面試。體能測試工作由縣公安局組織,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規(guī)定進行。如總分相同,以筆試客觀題得分排序。 (三)面試 因為崗位需求,110指揮中心崗位設(shè)置面試環(huán)節(jié),按體能測試合格后崗位數(shù)1:2入圍進行面試,分值由總成績(筆試成績+體能成績)與面試成績按照80%、20%的比例計考試總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A、B、C、D崗分別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由霍邱縣公安局組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民警察職位要求執(zhí)行。 (五)政審 對擬選聘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政審工作由霍邱縣公安局組織。政審、體檢不合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 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對象,擬聘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三天,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由霍邱縣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參加崗前培訓。 (七)培訓 體檢、政審合格后,由霍邱縣公安局開展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試用,試用期三個月。 (八)選崗 崗前培訓考核合格人員,由霍邱縣公安局組織分配崗位,其中D崗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自主選崗,選崗時間另行通知。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選崗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選崗資格,由霍邱縣公安局統(tǒng)一分配。 (九)聘用 培訓及試用考核合格者,由霍邱縣公安局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從事警務輔助工作。 八、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霍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霍邱縣公安局0564-6066343;0564-6066308
霍邱縣公安局 2020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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