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32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蘇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招聘 ...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32名,根據《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本次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條件詳見《蘇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要求 報考蘇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戶籍、身高、年齡等要求外,應符合以下要求: 1、限退役軍人,男性。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忠誠奉獻和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 4、高中及以上學歷。 5、報考人員限蘇州市區(qū)戶籍(不含四縣市及吳江區(qū)),有特殊崗位要求的,以《蘇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 6、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3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和身高有特殊崗位要求的,以《蘇州市公安局面向退役軍人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 7、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膚表無異常,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執(zhí)勤類要求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勤務類崗位要求單側裸眼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8(含)以上,其他體檢所檢項目標準按招錄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1、報名。 (1)網絡報名: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于9月28日上午9時至10月9日下午13時(9月30日17時至10月8日9時除外),登陸蘇州人才網(http://www.szrc.cn,下同)進行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個人資料,信息不實者視為報名無效。 (2)現場審核確認:完成網絡報名的報考人員,請于10月9日下午16時至10日下午17時,登陸蘇州人才網查詢并打印《現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根據通知時間由本人攜帶《現場審核通知單》、《蘇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畢業(yè)證、駕駛證、退伍證、個人征信報告(蘇州市個人征信報告市區(qū)查詢網點:人民銀行蘇州中心支行;中國銀行金閶支行、上海銀行吳中支行、浦發(fā)銀行相城支行、農業(yè)銀行新區(qū)支行、招商銀行蘇州新區(qū)支行、浦發(fā)銀行蘇州分行、光大銀行蘇州分行、民生銀行蘇州分行。出具時間為2019年9月1日以后)等相關證明(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至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干將西路288號)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3)通過現場審核確認的報考人員,請根據《審核確認書》的要求自行到蘇州人才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2、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參加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試成績于當天面試全部結束后公布于面試地點。 3、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4、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根據崗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5、聘用。 考察合格者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蘇州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擬聘用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等相關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崗前培訓,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試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薪酬待遇由蘇州市財政保障,入職后以公安服務年限為基礎進行層級晉升,實行工資穩(wěn)步增長機制。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打印、領取有關通知,未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面試、體檢、崗前培訓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秉公辦事,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新聘用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特設立咨詢電話:(0512)65730273;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2)65225661轉20288。 六、本簡章由蘇州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2019年9月27日 附件鏈接(http://www.szrc.cn/HrMarket/Common/ArticlesDetail/9242) |